英文写作提高三部曲

英文写作在美国社会的重要性,来美时间够久的华人父母都清楚。美国在国家层面是律师治国,因为国会大概永远有一半左右的议员是律师。社会各个阶层和方向,尤其以大公司大企业的高层领导和理事会为代表,被学商学法和其它文科出身的人所把控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这些所谓“leader”的最大共同特征就是交流能力都很强,能说会道是一方面,写作能力也当仁不让,因为二者都是communication 这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对于我们华人子女来说,学好理工可以容易保证饭碗,但学好英文写作才能真正有机会进入主流上层;所谓治人和治于人的区别是也。

虽然知道其重要性,但如何让子女甚至自己本人写好英文,也是我们这些父母的心头之痛。大多数人有两个认识上的误区: (1) 美国中上白人家庭父母的英文写作都比我们好太多,所以我们小孩先天环境不足;(2) 我们一代 professional 华人大多靠理工背景来美,本来社会科学和人文知识背景就弱,在国内又是学的应试英文(早年还都是British English的底子),所以提高很困难;即使国内文科甚至英文专业出身,来美数年后,英文大多也鲜见明显提高。这些其实都不能成为我们和小孩英文不容易写好的理由;都是我们不敢走出自己 comfort zone的借口。

对我们外国人来说,提高写作和口语有很大的不同。相对来说,口语提高需要外部条件比较高。即使一个基础和资质都不太好的人,如果嫁了美国老公或者娶了美国太太,口语口音都会几年内明显提高。早年来美国大农村留美的大陆学生,口语提高普遍比较快,因为周围华人不多,被扔进水里必须学游泳。而近年来很多小留,来美前用银子堆砌出来的英文根基相当不错,但来美后反而没什么进步,因为成天在小留圈里混。

但写作是完全不一样的。任何人,尤其是理工背景好逻辑清楚的人,都可以通过系统地,有意识地持续学习来提高英文写作。功夫下去了,三至五年内水平超过大多数教育良好的白人完全不是什么难题。

为什么这样说呢?提高英文写作水平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于大多数人,包括native speaker 的白人,说它是一个 life-time project,丝毫不以为过。既然进步的空间如此之大,那么在一个比较低水平的层次,相对的好坏其实就没有那么重要了。大部分的美国白人,即使受过大学教育,英文写作也是非常差的。他们对语法(grammar) 和用法 (usage) 的掌握,大多似是而非,因为并没有受过很好的训练(后者几乎完全没有)。他们的词汇貌似比我们多,但对重要基础词汇的各种细微处的理解和把握,其实也不比我们强,最多五十步和一百步之差而已。语法用法,和对重要基础词汇细微处之掌握,都是靠功夫的,而且逻辑能力越强,就越容易效率高地掌握。简而言之,把英文写作的这一部分当作数学来学,不仅靠谱,而且高效,其实是我们的强项

什么是语法(Grammar)? “In its usual sense, grammar is the set of rules governing how words are put together in sentences to communicate ideas — or the study of these rules. Native speakers of a language learn them unconsciously.” (Bryan Garner) 基本语法主要是规则,规则就有内在逻辑联系,而一提到逻辑,我们华人,行!作为外国人,我们其实是比 native speakers 有更大优势来学好基本语法的,因为我们是 consciously 来学,对语法有敬畏感,把它当作一个大事;native speakers 很少有认真系统地学习语法的,而美国大多数学校也不认真系统地教,因为大多数老师本来就语法不强。

什么是用法(Usage)? “The rules govern most constructions in any given language. The small minority of constructions that lie outside these rules fall mostly into the category of idiom and customary usage. . . . The great mass of linguistic issues that writers and editors wrestle with don't really concern grammar at all — they concern usage: the collective habits of a language's native speakers.” (Bryan Garner) 用法比语法要高级,因为它们是 exceptions to the rules,没有明显规律可循,必须对各个要点逐一下功夫掌握,同时在实用中消化,巩固。绝大多数native speakers从来没有学过用法,都只是通过社会大学来似是而非地掌握一点点这就是为什么绝大多数native speakers永远都成不了一流的 writers的原因。这个课题也不是我们华人的弱项,只是很多人和 native speakers一样,连语法和用法的区别都还不知道而已。

为什么学好语法和用法对英文写作能力提高至关重要?因为它们对提高写作最重要的能力 — 修改自己习作的能力 — 是不可或缺的。和任何事物一样,提高写作能力不能超越其发展的必然阶段。一个bad writer 到一个不仅非常strong,还非常 productive,非常 efficient 的writer 之间有些什么中间阶段呢?一个非常漫长的阶段就是一个good but not very productive writer。简单地说,一个人具备了基本的条件(语法,用法,词汇,布局谋篇,各种基本背景知识,足够的思想,等等)后,可以写出不错的文章,但没有办法一步到位,往往第一稿质量不高,但通过多次修改精炼,可以把一篇文章雕琢成相当出众的水平。这个过程是很花时间的,而且基本完全要靠自己的反复 self editing,而其中最大部分时间精力都是花在 sentence level 的 line editing。经常写文章,才有可能有机会经常修改自己的文章。经年累月地反复锻炼 self editing,特别 line editing,写作水平才会持续进步,效率越来越高,productivity 越来越高。没有人能够超越这个漫长的阶段,差别只是快慢和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很坦率地说,我自己在这个阶段挣扎了很多年了,忙的年头进步不大,还可能偶有小小退步,但用功的时候还是有看得到的进步的。

要能够 self editing,特别是 sentence level 的 line editing,必须要有强大的语法,和更强大的用法基本功来做保障。好的语法可以让你的句子不出明显毛病;好的用法才可以让一个正确的句子变成一个精炼又不失优雅的好句子。这两项基本功不行,看着自己其实毛病百出的句子,完全不知问题在哪里,还自我感觉良好,那还谈什么修改和提高呢? Garbage in, garbage out.

能够在 sentence level达到很高水平(无论效率是不是很高,也就是无论是通过一两稿还是通过五六稿来完成比较良好的句子),才有可能在 paragraph level 来讨论布局谋篇。其实布局谋篇的功力,主要并不在英文或者纯粹技术层面上 — 那些都不难。难的是一个人的知识,学识,逻辑,思想,和见识上面。这些东西没有,就没有东西可以拿来布局,可以拿来谋篇。换句话说,在这个层面上文章的好坏和语言本身没有直接的关系,而和有没有思想和见识有直接的关系。但思想和见识是独立于语言的。能把中文写好,英文也能写好;反过来,中文写不好,英文多半也写不好。思想和见识从什么地方来?知识和学识是不可缺少的,不是足够的。必须要善于思考,有逻辑性地,不偏颇地思考,才能有比较有深度又不偏激的思想和见识。

大陆来的理工男女,尤其我们这一代人,深受“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这种洗脑愚民思想的荼毒,骨子里抵触甚至蔑视社会科学,是非常可悲的事情。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政府学,公共政策学,等等等等)不仅是科学,而且是非常困难的科学,远远难于自然科学。为什么呢?它们都和人有关。而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人更复杂,更难搞定的东西了。

我和一些朋友私下讲过一个故事。我上法学院第一天就被强烈震撼了 — 一 个理工男,突然看见 eye opener。第一天我们上Torts课的时候,老师和我们讨论当年美国政府修建金门大桥和胡佛大坝的事。多年前来美国之前,印象中认识的美国政府就是非常重视人道和生命的。比如一个人滑雪或者爬山,如果走失了,政府往往花极大代价去救援,不到山穷水尽不放弃,不惜成本。这给人一种错觉,好像生命无价,起码道义上是这样 — 政府不能不这样做,尤其对于美国这么一个富裕的社会,世界头号强国来说。但是,修建金门大桥和胡佛大坝,在当时的技术水平情况下,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根据统计就预先知道会死很多人。当时没有人会有illusion 觉得这种项目不会有 casualty,而 casualty 可以大致估算出来,而且最后结果基本八九不离十。生命不是无价吗?不是一个走失的人都要不惜成本去救吗?那么,做为政府行为,在明知最后会死那么多人的情况下,怎么能够批准这种项目呢?这算不算广义上的 murder?这难道不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事情吗? 当老师提出这个问题让大家讨论的时刻,我立即被它的深刻击倒了— 如果不上法学院,我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思考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在耶鲁法学院前院长,Judge Guido Calabresi 的1970名著,The Costs of Accidents: A Legal and Economic Analysis,里面有深刻分析。大部分理工男女,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接触到这些思考。而事实上,法学院几乎每一门课程里,都充满了类似级别的矛盾和挑战性问题。去读法学院前我读到一句 cliché说,"What is law school? It is a place to train you to be a better thinker. " 诚不我欺也。

基于以上种种认识,并今年因为病毒意想不到自己在网上教授了一些 Usage 的课 (http://english.pandaipllc.com),我深深体会到我自己的孩子,也可能包括大多数类似华人移民家庭的孩子,其实在英文写作上面对的难题,远远超过数学。而在纯粹的英文写作问题之外,更大的问题是他/她们在学校这个小社会里,和整个社会大环境下,面对如何学会独立思考。我们都为中华文化里优秀的部分骄傲,心底也渴望我们的孩子可以把那些东西继承下去并发扬光大,希望他们能把中西文化各自优秀的部分完美结合体现出来。但是,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我们的社区,在美国社会今天如此偏左的惊涛里,实在是一叶无力扁舟,生存尚且不能保证,如何去憧憬那美好的愿景?

我设计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英文写作学习的三部曲,从年级(英文基础好的五年级)开始。基本的理念是把 Plain English Writing 里最重要的基本功像学习数学一样来训练,强调严谨性和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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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学习基本语法,一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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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学习各种用法,一学年。

https://eegstudy.pandaipllc.com/good-american-usage

第三阶段:通过长期坚持阅读学习稍稍偏右的华尔街日报,并每周对其中有待商榷的一些句子进行讨论和修改,来和高中生或者家长一起提高英文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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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深同学和家长们社会科学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我同时设计了一门 “美国法律及其经济学分析” 的社会科学大课,需两年时间修完。它本身实际上是两门课程之紧密结合:(1) 美国法律概叙(2)法与经济。前者对几乎所有法学院一年级都要学的七门基础课做了一个大众化的科普,而学完之后可以对整个美国法律系统有一个比较良好的基本认识,并同时理解一些法律以及公共政策背后的复杂考量因素。后者体现了美国学界过去半世纪在社会科学方面的一项重大成就,就是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模型来对美国核心法律的合理性(或不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解释;这项学习对理解天下时事和各种复杂的社会议题是有非常良好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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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自己小孩的同时,也希望和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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